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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招生宣传不得夸大其辞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8日12:08 红网-三湘都市报

  据新华社西安6月17日电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宣传工作,西安市教育部门近日要求各级各类学校招生时不得使用“考试成绩第一”“教学质量排名第一”等语句进行夸大其辞和弄虚作假的宣传。

  西安市教育局要求招生宣传内容真实准确、客观公正。各级各类学校要实事求是地按照审批机关审批的办学类型、办学层次、招生计划进行招生宣传,所有宣传内容必须有据

可查、客观真实,不能含糊其辞,不得贬低其他学校,不得以书面或口头的形式(包括在各类媒体上)对考生及家长做出违反有关招生政策、招生办法和学籍管理等方面规定的承诺,诱导学生及家长。

  同时,未经审核,任何学校不得擅自在新闻媒体上刊播、刊登或以其他形式传播、散发招生广告(简章)。义务教育段的民办学校和高中阶段学校、职业学校的招生宣传应遵循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相关的宣传内容呈报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经审核、备案、同意后方可开展。义务教育段的公办(含企事业办)学校原则上不做招生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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