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21名省部级困难劳模领到财政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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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8日13:34 新华网 |
新华网海口6月18日电(记者颜昊)海南省财政厅近日拨款近10万元,向海南省21名省部级劳动模范发放生活困难补助金。 海南省财政厅对这21人中的在职劳模按照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补贴他们的差额;对退休劳模将按照当地上年度退休人员月平均基本养老金标准补贴差额,补助金额近10万元。 据海南省总工会经济部部长邢保炳介绍,这21名劳动模范都是建国以来由广东省、海南省、中华全国总工会、国务院各部门、人民团体会同国家人事部表彰的各类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以及解放军大军区授予战斗英雄荣誉称号的专业、复员军人。(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