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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大连市强推城市准入门槛想到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8日17:14 红网

  日前,大连市政府印发《大连市关于私人投资、购买商品房户口迁入暂行办法》:市外人员及本市农业人口在主城区购买商品住宅,购房款80万元以上;购买公建商品房,购房款100万元以上的,购房者本人、配偶及未婚子女户口可以迁入。(2006年6月18日《大连晚报》)

  乍一看这则新闻,凭着我做评论员多年的经验,我就知道,舆论又要炸窝了。上网

一看,果不其然,恶骂一片。有人愤激地声讨,“大连市政府不如出台一项政策‘所有没能力购买套80万以上住房的人(包括本市居民与外来人员),今后都不能继续在大连市居住!”这样一来大连就是“富人”天下了,城市周围再建立一道隔离墙,那大连就会是中国的世外桃源!”更有不少人将这一政策自然地上升到一定高度,将其与“万恶的户籍制度”挂上了钩。等等等等,不一而足,正所谓怎么解气怎么来。如果说愤怒遮蔽了批评的理性,是网络批评的一大特点的话,那么,我个人也觉得,大连市的做法也是应当负一定责任的。

  应当承认,确有一些政府部门,在出台政策时,是拍脑袋想当然的,有些几乎凭常识就能够判断出的“张狂”与“弱智”政策,也能够堂而皇之地出台,是一种典型的“找抽”型的,比如强推“小糊涂仙”之类的。正是此类的“屁股决定脑袋”的率性政策规定,助长了网友们的批评激情和“信心”。此类为数不少的“政策”与“规定”,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我们有些地方和部门的决策机制是不科学、不严谨甚至不严肃的。但是,随着依法治国、民主决策的推进,此类决策毕竟还是少数,绝大多数的政府决策是慎重和严谨的。在一项政策惠及绝大多数人的时候,舆论往往反响良好,但一项政策看似冒犯了相当部分特别是“弱势群体”的利益时,往往就会招致大规模的批评。这就需要政府部门在出台政策前,要有详细而科学的调查摸底,要考虑到社会的承受能力,要做好信息公开与沟通,要做好解释和减压工作。

  拿大连的这项政策规定为例。就常识而言,我以为大连的这项规定是有苦衷的。所以,在没有掌握全面的信息之前,不好对此作出是与非的判断。我想,在“人权”“平等”“公平”理念日渐深入人心,成为社会主流话语的当下,政府部门出台政策务必要考虑到社会的反应。在预判到舆论的激流之后,就不能高高在下,以不屑一顾地以“不足为外人道也”的态度来蔑视公众——这也是我以为大连市此项政策受到非议的原因之一。现有的户籍制度固然有不合理的一面,但这项制度的惯性已经积蓄了足够的不合理的“能量”,一旦无序释放,其结果必然是灾难性的。所以,还需要循序渐进,不能理想化地想当然。农村人全部入城固然“可歌可泣”,但是,这既不可能也不必要。大连市可以就相关的调研与论证,向社会进行解释:如不出台这项政策的现实压力和可能后果,这一政策的考量和诉求目标是什么?这项政策对大连市民以及外地欲进城人员意识着什么?等等等等。当一项政策能够获得绝大多数人的理解和谅解时,即使其有一些负面的和不合理的成分,也不是不能够接受的。“两害两权取其轻”,这个道理老百姓都懂。关键是,有关部门的工作有没有做到位?

  “非典”期间,各地了相继出台了不少限制性的政策,但都获得了人们的理解和接受,最终,我们战胜了“非典”,这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如果我们在出台各项重要政策时,都能够拿出足够的智慧和耐心来做这样的信息公开与解释工作,恐怕结果就会好得多了,从大连的这项城市准入政策的出台,我们可以得出许多有益的教训来。

稿源:红网 作者:肖余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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