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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全省全面医疗救助 每县每年准备20万救命钱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9日07:23 东方今报

  今报郑州讯 7月1日起,我省要全面建立城市医疗救助制度,给城市里看不起病的困难群众提供一定的医药费补助。昨天,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全面建立城市医疗救助制度的通知》。

  据悉,城市医疗救助制度是我省缓解城市困难群众看病难问题的重要措施,救助的对象为城市里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中没有参加城镇医疗保险的,或者是参加了医疗保险但是负

担仍然很重的人,再有就是其他类型情况困难的人员。2006年6月30日之前,所有的县(市、区)都要拿出城市医疗救助实施方案,7月1日起,这项制度正式实施。

  通知要求,各县(市、区)每年自筹的医疗救助资金应不少于20万元,可以通过各级财政拨款、彩票公益和社会各界捐助等多渠道筹集。中央和省财政根据各地的情况将给予适当的补助。这些基金要设立专门的账户,封闭运行、专款专用,不得从基金中提取管理费或者其他任何开支;基金必须用于救助对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

  为了防止有人挪用这些救命的钱,《通知》还特别要求,民政、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加强对城市医疗救助基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一旦发现有虚报冒领、挤占、挪用、贪污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将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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