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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咬伤老太狗主人不认账 法官审清狗官司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9日09:49 武汉晚报

  汉网消息(武汉晚报)(记者万勤 通讯员刘波)江夏68岁的老太太被狗咬伤后,将同村村民夏某告上法庭,但夏某拒绝承认是自己的狗,记者昨日获悉,江夏法院日前通过日常生活经验法则推理夏某即为狗主并判其赔偿。

  今年3月9日下午,江夏区湖泗镇夏祠村68岁的但和松牵牛回家时,两条狗冲过来将她咬伤,但和松用去医药费4689元,但其中一条狗的主人——同村村民夏某只支付了1600元

,夏某以自己不是狗主人,自己是出于人道主义支付医药费为由拒付剩余医药费,但和松将其诉至法院索赔8894元。

  由于承担举证责任的但老太无直接证据证明夏某是狗主。江夏法院审理后认为,事发后,夏某将但老太送到医院并通知她儿子到场,支付1000元钱作为治疗费用。次日早上又委托其子送500元到医院,如果夏某不是狗主人,夏某完全有理由不支付治疗费用,根据被告自身的一系列行为和一般生活经验法则,法院认为能够推理原告所受伤是被告饲养的狗所咬。

  据此,江夏法院一审判决夏某赔偿但和松医疗费等各项费用共计3443.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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