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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暴力索赔已成为一种行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9日10:21 正义网

  近日,在广东省医师协会就《医师法》颁布实施七周年举行座谈会上,与会者一致认为,目前"暴力索赔"作为医疗纠纷的极端解决方式已严重困扰医院,广州市儿童医院有关负责人更坦言:"现在暴力索赔已成了一种行业!"而医生纷纷希望接受医疗纠纷防范教育。(见6月7日 《南方都市报》)。

  必须承认,在医疗纠纷中,患者或患者家属采用暴力方式维权,违背了寻求救济的

正当程序。国家为能使其社会成员在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得到救济,设计了一系列的制度,学理上称为公力救济。公力救济的书面依据是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法规,制度依据是公平正义的行政程序和司法制度。当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寻求公力救济在理论上是最有效的方式,在某些特定情况下,也是唯一合法的途径。具体到患者及其家属而言,当他们不能与医院达成协议解决纠纷时,寻求司法救济在现阶段是唯一的合法方式,在理论上也是一种可以最大限度地保障他们合法权益的途径。而暴力索赔行为广泛化,不仅权会助长社会的暴力倾向,并且一旦演变成一些别有用心之人惯用的手法,那就使其走向了更极端的方向。

  但是,"暴力索赔已成为一种行业",从另一个侧面也说明,我们医疗纠纷中的患者权益保障机制出了问题。而我们的解决医疗纠纷体制也的确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我们解决医疗纠纷的渠道往往是不畅通的。比如尽管法律规定发生纠纷由医院负举证责任,但是目前一些基层医院本身文书不全,而大医院分科很细,各科室间衔接记录不严密,而病人对治疗过程中的信息掌握少,鉴定中对他们很不利。再者,医疗纠纷涉及非常专业的医学知识,除非专家,否则根本无法界定医院到底有无过错,可现在专家们不愿意介入争议,参加鉴定的积极性不高,因此一项事故鉴定从申请到开专家鉴定会,病人往往一等就是七八个月。另外的困难还在于,懂医的律师少,法官也不懂医,一切都要凭那份对患者有利的医疗事故鉴定书,因此患者不得不动手用医学知识武装自己,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

  事实上,当前医疗纠纷中患者维权之难、成本之高,有时真的难以想象。并且正常渠道还难以解决问题。选择正常途径维权,往往就意味着持久战、高消费的开始,而这并不是每个患者都能负担得起的。无法统计,目前有多少医患纠纷中的患者在为解决医疗纠纷疲于奔波。有时甚至要为此折腾几年,乃至十几年。即使最终获得了较完满的结果,但与为之付出的时间、精力相比,也是是得不偿失的。因此,当一些患者在有欠缺解决医疗纠纷机制面前丧失信心时,当诸多因素使公力救济变得没有希望时,"恶"的方式也就随之而生了,暴力索赔便成了他们的一种维权手段。也就是说,当公民通过寻求合法途径很难获得正当救济,公力救济就会转化为私力救济,各种非法的私力救济就会滋生。

  其实,采用暴力索赔方式的人,未必就没有考虑到自己所应该受到的惩罚风险。但是,当他们考虑到自己的暴力索赔的方式可能引起社会舆论的关注,甚至得到某些政府部门的重视,从而可能使他们的权益受到重视,从而能起到维护自己权益的作用时,他们往往就会觉得自己所受的惩罚微不足道。

  为此,让"暴力索赔"消失,归根结底还是要让公民能获得有效的公力救济。这其中,制度设计至关重要。尽管当前有解决医疗纠纷的相关制度,但若患者需要求助于此制度时却存在一些不必要的障碍,那这些制度就形同虚设。从程序正义的角度来讲,无法使需要帮助的公民进入救济程序,就是最大的程序不正义。鉴于此,为了维护医患双方的权益,为了消除暴力索赔现象,重新设计一套完善、便捷、低成本的医疗纠纷处理机制,已成当务之急。

作者:李坚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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