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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受害人得不到赔偿 拨打110扬言制造爆炸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9日14:16 中国新闻网

  中新安徽网6月19日电 据新安晚报报道,在一次烟花爆竹生产事故中,自己被烧成重伤,爱人死亡,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无果的情况下,范某竟然拨打110报警电话扬言要报复。6月16日,范某因此在太和县法院接受公开审理。

  太和县大新镇范某的弟弟范广峰告诉记者,2004年2月份,他哥哥范某、嫂子范广勤在邢某带领下,与太和当地另外45人一起到巢湖市居巢区高林镇任某的爆竹厂加工花炮引线

,邢某和任某则签订花炮引线的产销协议。

  2004年9月29日下午,范某、范广勤两人在一次生产事故中被严重烧伤。范广勤于当年10月1日经抢救无效死亡,范某全身烧伤面积达95%,被认定为二级伤残。

  范广峰说,事故发生后,邢某不让他们家人报案,并与任某商量用其他办法解决此事。后来,邢某又偷偷转移了厂里的生产设备和原料成品等物,当他们家人从太和到巢湖去找邢某时,早已“人去楼空”。事故发生后,他哥范某前后共花去医疗费用十几万元,而邢某仅付了其中的三万余元。虽然邢某因此次事故被追究了刑事责任,但他哥哥和嫂子始终没有得到应有的赔偿。

  在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无果的情况下,今年1月,范某在太和3次拨打太和县110报警电话称,如果太和有关部门不过问他的事,他就将拿炸药去炸邢某正在太和三小上学的孩子。

  今年1月25日,范某被太和警方治安拘留,2月9日被刑事拘留,22日,被依法逮捕。6月16日,太和检察院以涉嫌爆炸罪,对范某进行了公诉,法院没有当庭作出宣判。(王振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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