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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优抚对象纳入城镇职工医保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9日14:53 金豹网-锦州晚报

  本报讯(郑义杰王彦敏记者曹红梅)从7月1日起,我市重点优抚对象将纳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其缴费标准参照上年度参保退休人员平均报销住院医疗费标准缴纳,报销范围、标准及方法按照当地参保退休人员待遇执行。

  据市民政局优抚处的同志介绍,重点优抚对象包括享受定期抚恤和补助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在乡七级以下残疾军人、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

退伍军人等。这些重点优抚对象不建立个人医疗账户,日常门诊费仍由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医疗补助解决。

  对病情较重的重点优抚对象,在符合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且个人负担过重的,按规定报销后仍有特殊困难的,由各县(市)区政府给予适当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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