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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消防车辆夜间出警禁鸣警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9日15:12 新华网

  新华网重庆6月16日电(记者 李永文)重庆消防总队近日决定,为防止扰民,全市消防部队非特别需要,白天严禁鸣高分贝喇叭,晚间20时至次日7时,所有出警车辆一律以闪警灯代替警报器。

  据介绍,晚间消防车辆鸣警干扰群众正常生活的问题得到重庆市消防总队领导的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消防总队作出了上述决定。与此同时,为根除消防官兵“老大”和“

特权”思想,严防事故发生,重庆消防总队还决定从6月中旬起,集中开展车辆百日专项整顿活动,进一步增强官兵法纪和安全意识。

  根据重庆消防总队的要求,在专项整顿活动中违反交通法规者,其单位领导要作出书面检查;干部驾驶员将被吊销武警驾驶执照;士官驾驶员不得晋级和延期晋档;义务兵驾驶员不得改选士官。对于违规情节严重者,将给予纪律处分,并严肃追究单位和领导责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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