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妻惹情妇丈夫暴打妻妹出气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0日01:49 华夏时报

  其行为侵犯公民的人身权法院判赔3200元

  本报记者彭信琼报道孙某常将情人带回家中,情人与妻子撞见后吵架,丈夫却将妻子的妹妹一顿暴打。昨天,记者从房山法院获悉,法院判决孙某赔偿妻妹周某医疗费等损失3200元。

  据了解,孙某与妻子几年前在本地办起了一个小型企业,经过夫妻几年的艰苦奋斗,逐渐富裕起来,存款已达百万元。这时,孙某开始看妻子不顺眼,经常出去拈花惹草。一天下午,妻子和其妹妹周某回家取东西,与孙某的情人李某撞了个正着。这时,恰孙某不在家,双方发生激烈争吵,直至撕扯。

  当天晚上,孙某回来后,李某把白天发生的事情告诉了他,孙某不但不反省自己的错误,反而怒气冲冲地追到妻妹周某家,不由分说对妻妹一顿暴打。孙某用木棍将妻妹周某的头部打伤,后周某欲报警,孙某便将周某的手机摔在地上,继续殴打十多分钟后才离去。周某经法医鉴定为轻微伤,公安机关给予孙某行政拘留14天的治安处罚。后周某诉至法院,要求孙某赔偿其医疗、交通、误工、手机等各项经济损失3200元。

  法院认为,孙某对妻妹进行殴打,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对原告人周某造成的各项损失应予赔偿。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