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局妥善处理建议提案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0日02:02 江南时报 |
昨天,从苏州市社保局传来消息,今年该局接受交办的人大代表建议10件、政协提案27件、政府交办13件进展顺利,负责协办的建议、提案已与主办部门沟通,并反馈了答复意见。负责主办的建议、提案已全部办理完毕。 吴中区政协委员盛林华在《进一步完善〈苏州市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的建议》中提出的“改变生育补助费直接支付给单位,造成生育补助费与女职工生育费用报销额不一 致,侵害女职工权益”的问题,社保局已会同卫生局、财政局等部门研究商定了有关修改完善生育保险补助办法,准备近阶段出台相关政策。据介绍,太仓市嵇永宁的《关于加强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监督管理的建议》提案,社保局提出了做好劳动仲裁工作的“三项意见”。即按照“专业化、职业化”的要求,调整和充实法律专业人才;抓好经常性检查督促,从思想认识上、制度建设上不断提高和完善劳动仲裁工作;通过举办庭审观摩、抽查案件卷宗等形式,规范审理程序,提高办案效率。 此外,针对少数代表、委员所提建议、提案与现行劳动法律法规政策抵触问题,社保局将办理建议、提案作为宣传国家劳动法律法规政策知识的过程。如某委员提出“现行最低工资标准过高,企业负担过重”的问题,社保局从最低工资标准的由来、测算办法、发布权限和广大老百姓的呼声等各方面,阐明国家最低工资标准的强制性规定,并积极建议企业从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和谐社会”高度出发,改进生产方式,提高生产效率,落实国家最低工资标准规定。 本报记者 姚萍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