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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电力设施犯罪最高可获50万奖励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0日02:22 深圳商报

  【本报广州电】据广东省公安厅新闻发言人办公室6月19日透露,为有效打击破坏、盗窃电力、电信设备的违法犯罪活动,对经查证属实的案件,有关部门将根据对案件侦破作出的贡献程度不同,对案件的举报人实施奖励:每查获一宗案件,以案件认定的损失金额作为基数进行计算,奖励金额从5%~30%不等,每一宗案件的总奖励金额下限为500元,上限为50万元。

  据悉,在5月初开展“粤鹰2”严打整治百日行动的推动下,广东省公安厅组织广州、深圳、东莞市等地公安机关开展的打击整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设施犯罪的专项行动取得显著成效。据不完全统计,行动以来,我省各级公安机关在专项行动中共破获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案件近500宗,抓获犯罪嫌疑人260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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