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高温关怀不应成为“空头支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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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0日03:07 山西晚报 |
[新闻回放]据《工人日报》昨日报道:6月15日11时,郑州的气温飙升到了37℃。梁峰等每天要在十几层高的楼顶上作业。“楼顶上太热了,太阳正对着晒,不停地喝水还渴得要命。老板只会发些矿泉水和防暑药,但不会涨工资或发补贴。”记者采访了户外高温作业的部分人群和相关政府部门,但没能找到答案。目前,我国的法律法规对高温下的劳保监管还是空白。 在“大干快上”年代,“冬战三九,夏干三伏”、“人定胜天”“苦战高温”等劳动观念曾受到普遍褒扬。但随着管理人性化的深入人心,提供及时有效的高温关怀已成为时代必然。 可是,观念再好,需要“人”去落实;理念再先进,需要健全稳定制度、机制保障。而高温关怀的制度滞后,也并非虚言。譬如现在的《防暑降温暂行条例》是1960年制定的,而且没有具体实施细则,也没有规定任何法律责任,即使企业不遵守,也难以追究企业的法律责任,缺乏操作性;譬如《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对于高温下的劳动保护来说太笼统等等。 显然,如果仅靠企业主的道德自律和精神自觉,高温关怀很可能会成为“空头支票”。因此,立法机关等职能部门责任重大———惟有用人性化、细节化、小而美的法律条文为“高温关怀”设定操作性强的“法律直通车”,才能让高温关怀为烈日下的劳动者送上一份清凉。 耿银平(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网络编辑:闫芳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