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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观察:谁该对经济适用房"变脸"负责?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0日06:56 新华网

  经济适用房变豪宅,中低收入者的住房权益被剥夺,教训不可谓不惨重。在经济适用房建设中,政府通过政策调控,引导开发商开发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加强对于经济适用房建设、分配过程中的监管,确保已建的经济适用房真正起到解困的作用。

  也许《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确实存在可操作性差以及监管成本太高的问题,但若因此放弃监管,导致的后果甚至可能是政府部门与开发商合谋进行暗箱操作,经济适用房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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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观察:谁该对经济适用房"变脸"负责?

   经济适用房团购折射出什么?

  如果说“垄断福利”损害了社会公平,降低了经济效率,那么“权力福利”造成的后果更为严重。它严重损害了公共利益,扭曲了政府职能,侵蚀了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对经济适用房政策的期待,是福利腐败中最严重的一种。试想一下,那些急需解决住房问题的中低收入群体,得知这样的“经济适用房”存在时,会作何感想呢?

  经济适用房被扭曲的严峻现实。在此之前,开着宝马车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新闻,我们已经见过多次。经济适用房何以成了富人与权力瓜分的盛宴?

  对某些通过瞒天过海手段已经建造起来的豪华型“经济适用房”,应当强制性地将其转化为市场流通性质的普通商品房或高档商品房,在销售对象、价格等方面完全遵照商品房销售的规则,而不得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同时要求开发单位必须按规定补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釜底抽薪”式的制裁,将有助于遏止骗建、骗购经济适用房的行为。

   各地是否存在“变脸”经济适用房?

  新华社记者深入全国最大的经济适用房项目——北京回龙观文化住宅区,明察暗访,吃惊地发现:一边是排队苦苦等待的无房和缺房户,一边却是已售经济适用房出现“高租售率”;一边是经济适用房“一房难求”,另一边经济适用房中却出现大量闲置的“豪宅”。不少城市居民质问:谁来为“变味”的经济适用房负责?

  ·230平方米6台电视7个空调——这也叫经济适用房?

  ·经济适用房“高租售率”的背后是什么?

  ·“想买经济适用房,2008年以后再说吧”

  一个名为"李镇涛"的ID在网络上公布自己的身份证号码和真实姓名,网友依此搜出了江西景德镇市经济适用房公示名单---名单里频频出现不实身份证号码和面积高达150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这一被戏称为"镇涛门"的事件,成为近几天来各大网络论坛最炙手可热的话题。

   事件回顾

经济观察:谁该对经济适用房"变脸"负责?

  一个拥有40%绿化面积的小区,有112个地下停车位,8栋6层的住宅楼,楼高18米,最大楼间距27米,388套住房里,最小的93平方米,大的是150平方米以上的复式住宅。在房管局的档案里,这个小区登记的性质是“经济适用房”,而其1580元的均价似乎也符合经济适用房特征。

  但记者近日不断接到线索投诉,称这个根本不像经济适用房的小区,其数百套住房也根本没落到低收入家庭手中。知情人称,该小区388套住房,其中126套被郑州市直某机关“团购”,另有130多套被一家外地企业异地认购。而这些购房者中,有人又将房子加价10万元倒卖给“中低收入家庭”。

  资料链接:什么是经济适用房?

  经济适用房是指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经济性是指住宅价格相对于市场价格比较适中,能够适应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适用性是指在住房设计及其建筑标准上强调住房的使用效果,而非建筑标准。 经济适用房是国家为解决中低收人家庭住房问题而修建的普通住房,这类住宅因减免了工程报建中的部分费用,其成本略低于普通商品房,故又称为经济适用房。

  经济适用房购买者资格

  (一)有当地城镇户口(含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或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供应对象;

  (二)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家庭;

  (三)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收入线标准;

  (四)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来源:本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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