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磨破嘴皮子争取9万补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0日08:16 南京晨报

  今年2月份,南京市雨花台检察院通过一次次的劝说,终于为梁某争取来9万元补偿,平息了一场不断升级的纷争。

  当事人窝心20万元没了

  今年2月,情绪激动的梁某出现在雨花台区民事行政检察科,大呼法院判决不公平。

  原来,2002年,梁某与供销社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他还付给原经营者朱某装修补偿款及设施费7万元。同年6月期间,梁某投资12余万元重新装修门面,经营起一家酒店。转眼两年合同期到了,供销社根据行情提出了新的租赁价格,梁某却认为总得补偿些装修款。供销社最后告到法院,根据合同约定,供销社在合同到期后不用补偿装修款,也就是说梁某应该立即走人。

  苦口婆心争取到9万补偿

  检察官经审查后发现,法院依据双方约定判决不予赔偿装修费用并无不当,梁某申诉不符合抗诉条件。但不补偿装修款又明显利益失衡,是梁某难以接受的事实。

  通过反复劝说,供销社改变了立场,表示愿意照顾梁某家庭实际困难,做些让步。同时,梁某延期搬出应承担租金和银行利息的新官司法院正在审理之中。功夫不负有心人,双方终于都做出了让步:梁某将租赁房屋即日返还给供销社,供销社补偿梁某9万元,并撤回关于延期租金和银行利息的诉讼。

  检察长点评

  息诉是检察机关在审查民事、经济、行政申诉案件过程中,对不符合法定抗诉条件的案件的申诉人进行法制宣传、教育,针对有关法律问题给予释疑、解惑,平息诉讼纠纷的一种途径。

  此案成功办理,在于没有将“法治”理解为简单的规则之治,而重视了社会生活中“活的法律”基本伦理价值的调节作用,体现了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精神。

  作者:雨检 朱晓燕/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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