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道德底线是法纪临界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0日08:23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刘根生

  前几天,南京市召开了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会议。

  所谓商业贿赂,是以获得商业交易机会为目的,在交易之外以回扣等各种形式,直接或间接给付交易对象的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商业贿赂不仅增加了企业运营成本,加重了

消费者经济负担,更破坏了市场经济秩序,败坏了行风和社会风气,加剧了腐败现象,也大大污染了投资兴业环境。对商业贿赂,确实要痛下杀手。

  值得注意的是,有人仍在混淆道德底线标准,为商业贿赂推波助澜。比如最近有位名人就公开说,什么叫道德底线?打个比喻,“医生可以收取红包,但只要在做完手术后不把纱布留在患者肚子里就行了。”照这种说法,你接受商业贿赂也没关系,只要把事办成就行了。显然,这是把道德底线和潜规则混为一谈了。说穿了,潜规则就是“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这哪是按道德底线行事,而是突破规则行事。

  法纪是通过“强制”来规范人行为,道德是通过“自觉”来规范人行为。道德要求高于法纪要求,法纪要求是道德要求底线。换句话说,道德底线是法纪临界点。突破了这个底线,就已走向了违法乱纪起点。已不知有多少人,由此而身败名裂。守住道德底线,就得遵纪守法,时时处处以法纪来规范自己行为。

  打击商业贿赂,需要严格制度,依法惩治违规者,同时也需要强化人们自律意识。希望有可能成为商业贿赂对象者,都能正确认识道德底线,以道德底线为警戒线。

  【原载南京日报】

  (编辑小娜)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