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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抗议当街杀猫未必见证社会理性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0日08:26 金羊网-新快报

  陈壁生

  2006年为丙戌年,属狗。但现在看起来应该属“猫”。

  去年12月几只被复旦硕士生虐待的小猫咪引发了报纸的“狂欢”,宣告了“猫年”的到来。今年3月,黑龙江省萝北县一名女子用高跟鞋踩进小猫的嘴巴和眼睛,最后虐猫当事

人单位发声明:停止工作免去职务,连萝北县政府也出来发表声明。

  北方如此,南方人也不甘示弱。6月17日下午,深圳一家新开张的“方记猫肉丸店”门口,聚集了近百名动物保护者,抗议者在方记猫肉丸店前拉开条幅,举起宣传牌,上面写着“爱护小动物,尊重生命”等标语,还散发了抗议书。激动的爱猫者们曾一度冲进猫肉丸店,要求店主把猫放出来。

  《南方都市报》马上发出社论《抗议当街杀猫事件见证社会理性成长》,认为,“此起‘聚众抗议’的事件意义重大。从社会参与的角度来说,这种‘多管闲事’更见证了中国社会力量与社会理性的成长。”小猫的身价,超过了熊猫,更超过了人,这是什么精神?这是三代之治的精神,是民胞物与的精神,是天下大同的精神!

  我们常常在学校里看到一些女孩子,蹑手蹑脚地拿着一些食物,走近一只脏兮兮的小流浪猫前,小心翼翼地把食物放到小猫的嘴边,温柔地跟它说话,叫它吃东西,后面站着满脸憨笑或者满脸嫉妒的男朋友。这种场景总是让人感动。但是,在禁乞令颁发之前,在公共汽车站,也总是看到同样的一些女孩子,面对同样可怜的老人伸出的脏兮兮的老手,扭过头去。

  在我们的村庄生活的时候,人就是人,猫就是猫,但是来到了广州,来到了城市,却发现,猫好像不全是猫,而是“宠物”,是“朋友”;人也好像不全是人,而是“他者”,是跟自己一点关系都没有的动物。

  我们的社会就是这样,乞丐是城市的多余者,城市生活的干扰者,而小猫则是城市人的朋友,城市的主人。一个社会,如果以爱心的名义去抗议小猫被杀、被虐待,而对同类的苦难却无动于衷,只想把穷苦的乞丐赶出自己的视野之外,这个社会的道德就是可疑的,生活在这种社会中的人们的人性就是必须重新定义的。在刚过去的6月2日,《南方都市报》做了一个题为《女工猝死》的报道,广州市海珠区一家服装厂35岁的女工甘红英在经历了四天累计逾54小时的工作之后,猝死在出租屋。这样的报道没有社论的批评,也没有受到应有的关注,更加不会有公众发出“尊重生命”的声音,而一间猫肉店开张了,公众就突然尊重生命了,这到底是尊重生命,还是在“爱护小动物”的名义下,发泄自己过剩的同情心和道德感?《南方都市报》社论认为抗议当街杀猫事件见证社会理性成长,是不是棉里挑针,蛋中取骨,过于一厢情愿了?一个社会的所谓“理性成长”,是在各种利益群体的博弈中成长起来的,而不是一群只爱小猫不爱人的市民推动成长起来的。

  (晓航/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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