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缉毒支队长私放嫌疑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0日08:50 法制日报

  本报大连6月19日电 记者阎永纬 辽宁省大连市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今天向媒体通报,根据上级检察机关指定管辖,大连市检察机关对原锦州市公安局缉毒支队支队长邢广文立案侦查,并移送法院审判。2006年5月,法院以徇私枉法罪判处邢广文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司法机关审理查明,现年52岁的邢广文,在2001年2月至2004年7月间,在查办三起

案件过程中犯有徇私枉法罪:2001年2月,邢广文接受他人请托,同意对正在侦查的涉嫌贩卖毒品案的被告人强某做罚款处理,并在强某家属交出人民币7万元后,将强某释放;2003年3月,锦州公安机关查获裴某、张某贩卖毒品案,当年3月,邢广文接受他人请托,以锦州市无管辖权为由,谎称将这起案件移交朝阳市公安局禁毒支队办理,将两名犯罪嫌疑人释放,并将案件卷宗私自藏在自己的办公室;2004年7月,邢广文接受他人请托,明知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的被告人蔡某,申请取保候审的病历是伪造的,却为其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嗣后,该禁毒支队获得蔡某交纳的40万元“赞助费”。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