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中院对吴震等5名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执行枪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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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0日08:57 红网 |
红网6月20日讯(潇湘晨报记者王兴夏)6月19日,株洲市召开公判执行大会,16人因涉嫌寻衅滋事被执行逮捕,株洲中院对故意杀人犯吴震等5名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依法执行了枪决。 被执行枪决者是:故意杀人犯吴震(24岁、醴陵人)、故意杀人犯彭捡保(52岁、安仁人),故意杀人犯苏玉泉(43岁、株洲县人),抢劫犯周敏和白利银。2003年3月30日晚 ,吴震与贺啸东、同伴许必球(另案处理)乘出租车到醴陵市某歌舞厅办事,贺下车与熟人交谈时突然遭到受他人指使的凌檬、凌江南及张振宇(另案处理)拳打脚踢,坐在出租车上的吴震见状,拿出尖刀冲下车,朝凌檬、凌江南各刺一刀,致使二人经抢救无效死亡。省高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授权,依法核准以上5名罪犯死刑。稿源:红网 作者:王兴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