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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太报案称被盗 不料暴露藏枪事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0日09:00 正义网-检察日报

  6月6日,经浙江省磐安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被告人叶五妹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今年78岁的叶五妹是磐安县盘峰乡沙溪村人。4月13日,她向公安机关报警,称自己家中被盗,民警在处理现场时发现她家中藏有一支土铳。经鉴定,该土铳是自制的火枪,可以击发散装火药。经调查,叶五妹于2003年发现丈夫王某(已去世)早年使用的一支土铳,

未上缴公安机关,藏在家中床边用于防身。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叶五妹已违反国家对枪支、弹药的管理规定,磐安县检察院指控其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成立。鉴于其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酌情从轻作出上述判决。

麻美兰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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