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矿难,为什么要在媒体嚗光后才去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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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0日09:00 四川在线 |
不知道大家注意了没有,我国的矿难,总要在媒体嚗光后才有人去查。这就使我产生了一个问题,这是为什么? 恰好今天中午,看央视的《今日说法》,讲的是贵州省某乡镇发生在今年5月2日的一件矿难,因瓦斯爆炸死了15人。节目主持人也提出了我想提的问题。 其实,节目给我们揭示了答案。 这座小煤矿本身就是一座非法煤矿,因为它没有办理任何手续。然而,它不仅能够生存下去,而且还能够发展起来。因为,第一,它向当地乡镇政府每月上交了1000元的管理费,乡镇政府见钱眼开。俗话说,县官不如现管。当地政府没有干预它了,其他的地方即使要干预,也很难有实效。第二,它有保护伞。现在已经明了的有两个人,一是当地公安局的一名中队长,二是当地粮站的一名工作人员。正如黑矿主说的,外面的许多事都由他们俩人“打点”,所以,一直安然无恙。假如不是瓦斯事故发生,这座非法煤矿不知道要非法开采到多久? 但这座煤矿的后台并不是很硬。一个乡政府,它是我们国家最基层的政权。然而,只要这个最基层的政权不履行职责,就要使我们国家和人民慘遭损失。更加感到可悲哀的是:一月1000元、一年12000元就可以把我们一级政府摆平。我们的政府太不值钱了。两个保护伞,也是还没有达上最低行政级别的即科局级的小人物。然而,也不可小视这两个小人物。如果要他们干正事,可能干不了什么,但要他们干坏事,正好应了一句俗语:“小岩头能打破大缸”。 这座煤矿是如此,其他发生了矿难的煤矿又何尝不是如此? 山西省左云县的矿难,还不是非法煤矿。它可是”六证俱全”!即每个有权管理它们政府机关都为它大开了绿灯。 去年广东省梅州的矿难,矿主头上还有一顶一顶的红帽子。更加使人哭笑不得而又使人义愤填膺的是在事故就要发生了,几个专家级的人物竟然出具不会有事故发生的论证报告。在这样的政府、这样的官员、这样的专家的屁护下,我们的矿山哪会发生“事故”? 说他们没有对矿山进行安全检查,那是冤枉他们。他们不对矿山进行检查,那些黑透顶了的矿主不会对他们毕恭毕敬,更不会对他们大肆行贿。因而每一次检查,实际都是一次交易,也总是一次过场,所以,也就查不出什么来,也就要等到事故发生后,经过媒体曝光,国家安全总局派人来查。 矿难,困扰着我们。我们的总理一想到因矿难死亡的农民(工人),总要泪流满面。矿难震撼着我们,如何减少矿难,救救矿山,成为每一个中国人要思考的问题。 但现在看来,救救矿山,还不如救救我们这些习惯于争名于朝、抢利于市的黑了良心的管理矿山的官员们!把它们(我是有意的不写作他们)治疗好了,矿难也就治疗好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