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萝岗签特殊协议安置刑释解教人员 污点记录不写进个人简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0日09:49 南方日报

  本报讯(记者/刘静通讯员/罗思轩)日前,广州司法部门开了先河——安置帮教点对刑释解教人员的个人简历可不载污点记录。记者了解到,刑释解教人员就业时,用人单位制作和公开的有关个人简历一直是他们的心头之痛。如果其中隐去“刑满释放,解除劳教、少年管教(未成年管教)”等污点记录,让刑释解教人员也可以享受与公司其他职工同等的待遇就好了。

  据悉,萝岗区司法局副局长、安置帮教办公室主任白继洲日前与九龙镇广州大明家具有限公司(简称“大明公司”)董事长麦森明签订了一份特殊的安置帮教协议。根据协议,大明公司负责安置无处就业的萝岗籍刑释解教人员,保证刑释解教人员享受与公司其他职工同等待遇;尊重刑释解教人员的隐私,有关个人简历中隐去“刑满释放,解除劳教、少管”等字样,不嫌弃、不歧视、不纠缠过去;定期和不定期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培训和技能培训,提高刑释解教人员的就业能力;采取每周学习例会、每月情况报告、定时学习培训、定期谈心走访和档案专人管理等形式,并帮助有关部门掌握刑释解教人员的思想动态,及时处置相应的苗头性问题。

  记者手记

  隐藏秘密唤浪子回头

  俗话说,浪子回头金不换。但如今,不少回头的浪子却发觉,在经历了艰难的洗心革面、脱胎换骨之后,迎接他们的不是七彩阳光,而是冷言冷语、白眼相加。

  外来工小邢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我们向来不用有‘过去’的人”。这让四处求职的小邢屡吃“闭门羹”。当今社会上,类似小邢这样一心想回头的浪子并不少,但真正能顺利回头的却不多,当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污点记录。

  从某种意义上讲,透露别人的污点,或者整天揪住别人的坏处不放,是种丑陋的行为,但司法行政系统有关工作人员指出,如果从法律层面上来讲,有意回避一个人不光彩的过去,就意味着对于遵纪守法者的不公平。因此,当得知萝岗区在处理刑释解教人员就业时,在其公开的个人简历中隐去污点记录,有关人士表示“并不乐观”。

  据了解,广州近年来在解决刑释解教人员再就业工作上作了很大努力,采取了一系列新做法,比如向社会招募志愿者队伍,对刑释解教人员开展多元化的心理、行为矫治;各类职业介绍机构成功免费介绍一名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可获得200元补贴等。

  这些措施很大程度上减少了刑释解教人员再就业的艰难,此前,广州市司法局局长叶育长就向媒体透露,目前,广州市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率达99%,安置率达96%,而重新违法犯罪率仅为0.56%。

  然而,尽管如此,他们受到的社会歧视却无法得到根本解决。这次萝岗区司法局的做法虽然遭到一些非议,但事实上却能有效保证刑释解教人员享受与平常人同等的待遇。而从尊重个人隐私的角度讲,在公开的简历中隐去个别信息,而在秘密简历中仍然保存的做法,也并不违背讲真话的原则。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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