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注册费不得向毕业生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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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0日10:27 红网-三湘都市报 |
■记者 邓桂明 本报6月19日讯省教育厅今日开始着手开展2006年春季成人新生注册和2006届毕业生电子注册工作。省教育厅表示,毕业生电子注册每生收取电子注册费4元,由学校统一支付,不得向学生收取。 据了解,对于2006年春季入学的成人新生,各成人高校招生必须按照省教育厅公布的总计划不得突破,凡未经省教育厅同意备案的招生专业不予注册。各校的学制和学习形式均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和规定办理,注册时以录取审批表为依据,各校不得随意变更。2006届毕业生电子注册的办理对象是秋季毕业的普通高职学生和2002年秋季招收的4年制成人高等教育学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