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 汕头2学校接受督导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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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0日10:43 大华网 |
本报讯(记者陈静莹)从2004年开始,我市有5所学校向省申报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从本月19日起,以省督学顾问彭坚为组长的广东省国家级示范性高中督导验收组莅汕,对我市首批申报学校中的汕头金中、潮阳一中进行为期一周的初期督导验收。19日下午,市长黄志光在市迎宾馆会见了验收组一行。 黄志光首先代表市委市政府向验收组一行表示热烈的欢迎。他说,近年来,市委市 政府高度重视教育,把教育事业纳入社会发展进程,对教育规划优先投入,对教育问题优先解决,对教育人才优先调动,各级党委政府也把教育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促进了教育事业的发展。在此次创建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的工作中,我市按省委省政府的有关要求进行准备,加强领导,加强基础工作,增加投入,力争向督导验收组交出一份合格的答卷。随后,黄志光还介绍了汕头经济社会的发展情况。据了解,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是目前我国普通高中办学水平评价认定的最高级别。教育部在上世纪90年代中期提出要在全国创建1000所示范性普通高中,提高我国普通高中办学水平。我省在2001年开始进入操作阶段,2002年根据国家教育部所提出的示范性普通高中的系统规划,出台了广东省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的督导评估验收条件以及指标体系。我市首批申报国家级示范性高中的5所学校分别是汕头金中、汕头一中、汕头华侨中学、潮阳一中、澄海中学,除此次接受初期督导验收的2所学校外,其余3所学校也将分期分批接受督导验收。副市长陈茸会见时在座。 (责任编辑:许少丽、林伟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