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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票儿童坐火车受伤谁负责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0日12:02 生活报

  本报记者 李健

  “五一”期间,哈市市民刘女士带孩子坐火车去亲戚家。由于火车发生故障,停歇一段时间后,在未通知旅客的情况下突然启动,致使刘女士的孩子头撞到桌角,造成头部受伤。对此,铁路部门说,因为孩子不到1.1米,没有买火车票,所以他们不负责。这种说法正确吗?

  答:不正确。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302条规定:“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前款规定适用于按照规定免票、持优待票或者经承运人许可搭乘的无票旅客。”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第58条规定,“因铁路行车事故及其他铁路运营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的,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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