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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社会考级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0日14:16 海峡网-厦门晚报

  省教育厅发文规范中小学课外艺术教育活动

  本报讯(记者 吴慧泉)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活动。昨日,省教育厅就此专门发出通知。

  通知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校不得设立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报名点;社

会艺术水平考级简章、证书、指导教师证书不得出现教育行政部门(含内设机构)印章、字样;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校不得将学生自愿参加的社会艺术水平考级与学生升学、评优、参加艺术竞赛等挂钩;考级优秀指导教师不得与教师评优、评职称等挂钩;省自考办的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工作要严格按照有关法规和行业规范开展,并自觉接受考级业务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通知还要求,各中小学校除当地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参与组织的校外艺术活动外,未经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校外的各种艺术活动。小学生参加的校外艺术活动原则上仅限在设区市内进行。(来源:厦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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