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万元到6万元:三责险与交强险接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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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0日14:25 新民晚报 | ||
记者今天上午从上海保监局有关人士处了解到,上海保监局正在按保监会新公布的交强险费率做衔接工作,从7月1日起,上海将按照全国统一标准实行。 其实从去年4月1日开始,上海就已经率先试点机动车强制的第三者责任保险,责任 限额为4万元。发生交通事故后,不管司机有无责任都能首先从保险公司得到4万元以内的赔偿。目前上海的强制三责险已运行了一年多时间,同时通过数据信息平台,实行三责险保费与交通违法行为、交通事故挂钩的浮动费率机制,起到奖励守法、惩罚违章的作用。全国新出台的交强险在这个基础上,把责任限额提高到了6万元。目前国内22家中资财产保险公司均获准交强险资格。投保人可自主选择具备从事交强险业务资格的保险公司投保,公司不得拒绝或拖延承保。 本报记者谈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