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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部门为何不高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0日15:13 海峡网-厦门晚报

  ——从“河北最低工资调查事件”看官场某些潜规则

  河北省总工会对全省各类企业2005年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进行了历时4个月的专项调查,结果触目惊心:在所调查的1021家企业中,42%的企业未执行最低工资标准,76%的职工在节假日加班未享受到国家规定的加班工资。这一调查结果在当地媒体披露后,北京方面的记者前往河北省总工会进行深入采访时,河北省总工会集体合同部副部长刘明伟却不愿意

提供调查文本。他说,媒体披露的信息是准确的,但省劳动部门有意见,现在省总工会有关领导决定不再把这一“负面”信息提供给任何媒体。(19日人民网)

  河北省总工会不愿意向媒体记者透露调查文本,直接折射的是目前有关部门在查处薪资问题中遭遇的潜规则。此类潜规则不除,“最低工资”等工人权益保障就会成为镜花水月、海市蜃楼。

  第一种潜规则是:某些政府部门和官员不害怕现象和事实,但害怕被媒体曝光,因为这影响到他们的形象与政绩,会堵塞他们升官发财的道路。“防火防盗防记者”,在一些人眼里,能捂住多少算多少,能捂住多久算多久。第一种潜规则,可以说是官场由来已久就存在的弊病。

  第二种潜规则是:我国工会的地位尴尬,只有卑微的调查发言权,相关处置权却少之又少,自然就会形成“雷声大、雨点小”的局面。河北省总工会进行了历时4个月的专项调查,只是走出了“提出问题”的第一步,如何“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却主要交由相关劳动部门处理。“四成企业职工拿不到最低工资”的事实,无疑是有关部门办事不力、失职渎职的明证。试想想在这种情况下,自揭伤疤对那些“视乌纱帽重若泰山”、“视政绩重如命根”的部门和官员,又有什么好处呢?

  第三种潜规则是:一些部门和官员在面对民众和媒体质疑时,总喜欢找“莫须有”的理由来推诿、隐瞒。一些貌似合理的借口,比如“这次调查是去年在部分市县组织开展的一次内部抽样调查,调查中取样范围偏重困难企业,因此调查中的数据不能全面反映我省企业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不宜在媒体上公开发表”,也就堂而皇之出台了。在没有看到相关资料前,谁能确保此次调查取样范围只偏重困难企业,仅仅河北省的官方表态就“说了算”?难道困难企业就可以违反法律,不向职工支付最低工资?

  河北省的有关部门,不敢正视调查数据,找个理由来“解释”,算是怎样的行为?河北省总工会前后态度之变(主动披露信息—拒绝提供资料)耐人寻味,这无疑又折射了第四种潜规则——官官相护。

  潜规则不除,谁能真正站出来为职工朋友撑腰呐喊?(俞靓 来源:厦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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