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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发性不良反应要立即上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1日01:19 重庆晚报

  本报讯昨日,记者从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获悉,今后医疗机构凡是发现群发性不良反应或死亡病例的,要立即向有关部门上报。

  市食药监局有关人士介绍,日前《重庆市医疗机构制剂疗效和不良反应监测报告管理办法》正式通过了市法制办审查和登记。《办法》规定,凡是未经法定许可,相关部门不得对外披露不良反应报告;发现群发性不良反应或死亡病例的,应立即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

管理分局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同时报告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记者李心成网络编辑:李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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