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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费率可调整 保监会防止理赔缩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1日04:32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本报记者 刘畅

  交强险责任限额和费率一经公布,立即在社会上引起了极大反响,许多车主纷纷通过本报热线询问有关事宜,也有人担心保险公司会在理赔上缩水。不过,成都几家保险公司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保监会将采取措施防止出现理赔缩水的情况。

  担心:理赔要缩水

  车主们关心最多的还是“价格”,普通私家车1050元的交强险年保费相对较低廉。与商业三责险相比,交强险在赔偿原则和保障范围方面均大大放宽,在交通事故中只要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即使投保人无责,保险公司也要先行赔付。因此,交强险的定价对于广大车主而言,实际上是带来了“实惠”。但是有车主由此担心保险公司将会在理赔方面缩水以“挖掘利益”。

  应对:费率会调整

  不过据记者了解,保监会将采取措施防止出现理赔缩水的情况,其中包括:要求保险公司对交强险业务与其它保险业务分开管理,单独核算;加大检查力度,每年对保险公司交强险业务情况进行核查,并向社会公布,以便社会监督。交强险实行一定时间后,保监会将根据保险公司的总体盈利或者亏损情况,允许公司调整费率。

  垫付:费用有上限

  成都保险行业人士称,并非所有情况下都由保险公司垫钱,只有如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醉酒的、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且垫付的费用限额为8000元。据了解,交通事故发生后,对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公司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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