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婚离不成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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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1日10:56 贵州都市报 |
结婚证没了,登记机关也找不出婚姻登记档案,法院为此无法立案-- 金黔在线讯 到法院起诉离婚,法院要求提供双方婚姻关系的证据。可双方的结婚证都已损毁。到婚姻登记机关也找不到他们的婚姻登记档案。昨日,家住乌当区东风镇云锦庄的龙先生向笔者讲述了自己的尴尬遭遇。 到法院起诉离婚,法院要求提供双方婚姻关系的证据。可双方的结婚证都已损毁。到婚姻登记机关也找不到他们的婚姻登记档案。昨日,家住乌当区东风镇云锦庄的龙先生向笔者讲述了自己的尴尬遭遇。 据龙先生讲,他与妻子高某是1991年5月21日到镇政府登记结婚的。因夫妻感情破裂分居多年,日前他到乌当区法院准备起诉与妻子离婚。法院在审查他提供的证据时,发现少了关键的证据——结婚证。他将自己结婚证损毁的情况告诉了法官。法官说,没有结婚证据,法院不能受理离婚诉讼。在法官的指点下,他来到镇政府准备开具一份婚姻关系证明。可是,经工作人员来回查阅,怎么也找不到他与妻子的结婚登记。工作人员告诉他,没有结婚登记,不能开具婚姻关系证明。 当他再次来到镇政府询问此事时,工作人员告诉他,“只有把你妻子一同叫来,先补办结婚登记,才能开具婚姻关系证明。”这回龙先生可傻了眼:本来要起诉与妻子离婚,还要双方来办结婚登记,这岂不是笑话吗?接着龙先生又向工作人员提出:“既然没有结婚登记,那我可以结婚吗?”这位工作人员回答“也不行”。最终龙先生还是没有开到证明,法院也没有给他立案。 昨日下午,笔者就此事采访了法律人士。他们说,档案意外丢失,当事人完全可以持村里的相关证明、近亲属出具的证明、户口簿和身份证到镇民政部门补办相关手续。随后,笔者又联系到民政部门婚姻登记管理处的有关工作人员,据介绍,只要相关证明内容清楚,是可以补办婚姻证明手续的。 作者:吴如新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