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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稳定 市检察机关严厉打击坑农害农刑事犯罪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1日11:00 大华网

  本报讯(记者赵令蔚)市人民检察院近日出台《汕头市检察机关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的工作意见》,要求全市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找准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切入点、着力点,努力维护农村稳定、促进农业发展、保障农民合法权益。

  根据农村特点,全市检察机关将突出打击影响农民群众安全感、严重扰乱和破坏农村经济发展、危害农村稳定的刑事犯罪活动,积极营造安农的治安环境。严厉打击农村地区多发易发的盗窃、抢劫、拐卖妇女儿童、破坏生产经营,利用传销、变相传销进行诈骗等严重危害农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的犯罪,严厉打击农村地区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或利用宗族势力、宗教迷信等横行乡里、鱼肉百姓的“乡霸”、“村霸”。依法铲除坑农经济犯罪,惩治哄抬农资价格,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农机产品,向农村地区销售劣质食品、药品等坑农害农、危害农业生产的犯罪,以及在农村金融改革中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经济犯罪。坚决打击非法占用农业用地、盗伐林木以及重大环境污染等破坏自然资源的犯罪活动。

  全市检察机关还将积极查办和预防损农的职务犯罪,为新农村建设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监督纠正侵农的执法行为,营建护农的法治环境;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促进农村地区长治久安。

  (责任编辑:郑宇晖、蔡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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