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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再追讨10地块土地出让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1日11:44 信息时报

  

广州再追讨10地块土地出让金
时报讯(记者 田桂丹)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昨日再出“硬招”,海珠区、越秀区等10地块必须在2006年7月5日前缴清欠缴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这是半个月内第二次出炉催缴名单,昨日也是此前一批24地块的最后缴款日。

  据悉,今后土地出让金未缴清,将可能整个项目的楼房都不得拿预售证。

  广东省房协有关专家指出,对于购买了没在预售证范围内房子的业主,这无疑是一场赌博,因为业主不受法律的保护,可能发生拿不到房产证却投诉无门。他提醒市民,一定要在购房30日内追着房产商进行登记备案,如果对方不能满足此条件,则可能该楼盘是有问题的,应及时采取保障自己利益的手段,如退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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