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迅达”主动赔偿“新穗”撤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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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1日11:44 信息时报 |
时报讯 (记者 李朝涛 通讯员 石水平) 备受关注造成6死20伤的“3·16”特大交通事故索赔案有了新进展(时报今年4月12日曾有报道),广州萝岗区法院日前向记者透露,因多部车辆被诉前扣押,广州安迅达散件物料运输有限公司自觉损失惨重,在法院正式开庭前经法官的调解,与原告广州新穗巴士有限公司达成和解协议,原告随即撤回起诉,该案得以圆满解决。 2006年3月16日下午4时04分,广州安迅达散体物料运输公司(下称安迅达公司)的一辆满载泥沙的自卸泥头车,由南往北行至广州市下塘西高架桥转弯路段时,因超载失控越过中心双实线侧翻,与迎面驶来的一辆由北向南的864路公交车相撞,泥头车上的泥沙倾倒入公交车车厢内。与此同时,紧跟公交车后面的一辆小车刹车不及追尾碰撞公交车。事故造成6人死亡20人受伤。 3月30日,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通报,“3·16”特大交通事故责任确定:泥头车负全责,肇事司机管国春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同一天,公交车所属的新穗公司将安迅达公司起诉至萝岗区法院,要求赔偿事故损失200万元。这200万元是按运输合同可能要由新穗公司赔偿的乘客死伤有关费用以及被毁损车辆的损失。 案件受理后,因案情广受社会关注,萝岗法院领导极为重视,由院长叶三方亲自担任审判长组成合议庭审理。 在审理的前期准备阶段,法庭发现被告有支付能力,于是根据原告的申请,作出了财产保全裁定并冻结、查封、扣押安迅达的几部车辆和其他财产,从而为本案的执行提供了保障,也对被告履行义务形成一定的司法上的压力。 果不其然,在车辆被扣押后,安迅达公司不久就找到新穗巴士协商,要主动赔偿,原因是法院的扣押导致他们每天损失巨大。随后,在5月30日上午该案开庭前,当法官庭前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时,原被告双方称他们愿意和解结案。 鉴于此情况,法院随即解除对安迅达公司的扣押,新穗巴士公司也撤回了起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