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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五家定点医院抢救流浪乞讨病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1日13:23 金豹网-锦州晚报

  本报讯(崔国斌记者董梅)昨天民政部门发布消息:在我市,“流浪乞讨病人”生命权益有了保障,一旦发生必须抢救的病情,可送到定点医院救治。

  据介绍,为完善救助管理政策,解决救治城市流浪乞讨人员中危重病人、精神病人难的问题,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做好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危重病人精神病人救治工作的意见》。中心医院、康宁医院、妇婴医院、传染病医院、结核病医院五家医院被

确定为定点医院。救治对象限定在必须抢救的有生命危险的流浪乞讨病人、危及他人生命安全或严重影响社会秩序和形象的精神病人范围内。公安、卫生、民政等部门发现此类流浪乞讨病人,由送人单位直接护送到定点医院治疗,病情稳定后,符合救助范围的,再由市救助管理站进行提供临时食宿、护送返乡等其他内容的救助或帮助。

  定点救治医院设立后,定点医院不能拒收“流浪乞讨病人”。救治工作要坚持先救治后结算的原则。属于救助对象的,费用由财政负担。

  据介绍,锦州市救助管理站开展救助管理工作3年以来,共救助了近5000名人员,没有发生一例受助人员非正常死亡或由于救治推诿、不及时而死亡的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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