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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点菜,才能看望被拘留的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1日15:21 海峡网-厦门晚报

  昨日热议

  事件

  市民黄某到南宁市第二拘留所探视一位因打架被拘留的朋友,然而,他却被要求在拘留所内的食堂炒了60元的菜。(南国早报)

  评论

  探视被拘留人的还要交“点菜费”,执法场所怎么像餐馆?

  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拘留所都安排家属探视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探视,根本不需任何费用;如果不是探视时间,即便你花再多的钱也是枉然。但这家拘留所不同,只要交“点菜钱”,就能“安排见面”。

  让人更费解的事情还在后面。据工作人员说,星期五是规定的探视时间,但只能跟被探视人通15分钟的电话,不能见面。如果想见面,可以按每人炒30元钱菜的方式,到拘留所食堂与被拘留人一起用餐。这样浪漫的场景,谁能说是在拘留所而不是在餐馆?

  但不管怎么说,这家拘留所还是有不像餐馆的地方。在餐馆点菜你可以选择价格,但在这里却不能。记者问能不能少炒一点菜?值班人员说:“这是规定,不炒就别见面!”你看,人家的纪律观念有多强!在我看来,与其背着违反规定的坏名声,倒不如干脆把这家拘留所的牌子换一换,彻底改为餐馆。 ——程桂香

  (来源:厦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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