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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送到当场验 没疑点才签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1日15:28 新民晚报

  编辑同志:

  “东方神金苹果按摩垫”的电视直销广告让我怦然心动。为在母亲节给终日劳累的母亲送上一份惊喜,我于5月13日打电话订购了一台。第二天下午,一张姓男子驾车送货上门,自称要急送多家客户,催讨368元货款后,未等我开箱验收,便匆匆离去。

  我打开包装箱,发现竟是一台污迹斑斑的旧机器,随即打电话向电视直销公司投诉。工作人员答应两天内派人上门换货。5月15日,那个张先生又送货来,这次我要求当场开箱查验,没想到还是一台旧机器。张先生便破口大骂电视直销公司缺德,称自己只是物流公司的送货员,按公司规定,客户应在签收单上签字方可换货。刚踏上社会的我没有这方面经验,以为这真的是换货的规定,便在送货单上签了字。张带走这两台机器时,答应24小时内会重新送货上门,但时过多日却未见踪影。我再打电话反映,有关人员回答“客户已签收回单,说明银货两讫”,此后便再没人理我了。

  读者朱莉

  【调查附记】

  接此来信,记者与电视直销公司取得联系。有关人员解释,按操作流程,顾客要求调换的商品,送货人员是不能自行带回公司的。日前,这家公司外联部冯先生又前来本报解释,公司只收到配送员带回的一台机器和朱小姐签字确认的交换单。讲到商品质量,冯承认,第一次所送机器因库存时间长,外表已泛黄;第二次所送机器拉链脱开。他表示,公司将积极、妥善地处理好此事,可考虑再给朱小姐一台新机器。

  【记者点评】

  此事虽然有望解决,但反映出的问题值得重视。有必要提醒消费者:面对“强力进攻”的电视直销广告,应保持冷静;货物送上门时,应当着送货员的面开箱验收,如果商品有损坏,可以当场拒收;在单据上签名时尤其要谨慎,应仔细阅读说明,确认没疑点才签收付款。

  本报记者陈静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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