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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龄协保人员市场就业可申领就业补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1日15:30 新民晚报

  

大龄协保人员市场就业可申领就业补贴

  本报讯(记者邵宁)一项对协保人员开展特殊援助的新政策从7月1日起实施。政策规定,距法定退休年龄两年以内的协保人员,如果实现市场化就业,可申领就业补贴(目前为345元),如果因患大病等原因无法就业且家庭生活困难,可申领生活费补贴(目前为690元)。这是昨天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传出的信息。

  时限距退休年龄两年内

  根据市政府近日转发的市劳动保障局等六部门《关于对协议保留社会保险关系人员开展特殊援助的意见》,距法定退休年龄两年以内的协保人员,如果实现市场化就业,不管是在正规单位里就业,还是自主灵活就业,在就业期间都可申请按月领取相当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50%的就业补贴,目前标准为每月345元。此外,对患大病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原因无法就业,且家庭生活困难的协保人员,可向行业控股集团公司或企业上级公司申请生活费补贴。生活费补贴标准为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目前为每月690元。今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时,就业补贴标准和生活费补贴标准也将相应调整。

  然而,通过市场化方式实现就业,不包括在社区“四保”公益性劳动组织和万、千、百人就业项目中就业。

  现状35万人大多已就业

  协保人员是本市在特定历史阶段,为推进国企改革和产业结构调整,采取特殊分流安置办法所产生的特殊群体。目前本市劳动年龄段的协保人员有35万左右,由于原单位已为他们缴纳社会保险到退休年龄,市场就业成本相对较低,大多数人已实现市场就业。

  据劳动保障局相关人士介绍,虽然大多数协保人员目前处于就业状态,但由于年龄、技能等因素,他们的就业岗位大都不稳定,收入偏低,家庭生活困难。市委、市政府一直非常关心协保人员的就业、生活问题,此次特殊援助政策正是市劳动保障、民政、财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医保、总工会等相关部门根据市委市府要求专门制定的,将对促进协保人员就业,保障其基本生活起到积极作用。

  举措“协保优先”专业培训

  据介绍,政府还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协保人员就业的公共服务措施:

  ——按照“协保优先”原则,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将落实专人对协保人员开展有针对性的职业介绍和职业指导服务。

  ——在“上海公共招聘网”上开辟协保专栏,方便协保人员应聘。目前,协保专栏日均有效招聘岗位已达10000多个,并每天更新。

  ——协保人员参加政府补贴项目的技能培训,经鉴定合格后,给予全额补贴。

  ——对确实难以实现市场就业,且家庭生活困难的协保人员,只要承诺愿意从事公益性岗位的,区县、街镇将承诺予以就业托底安置。

  落实当月申请次月发放

  据悉,为保证协保人员及时足额领到补贴,就业补贴和生活费补贴都将实行当月申请,次月起开始通过银行按月发放。补贴期限从申请之月至法定退休年龄之月,但最长不超过24个月。至于就业补贴和生活费补贴的具体申请手续,协保人员可到各区县公共职介所或原企业咨询,也可以拨打劳动保障热线电话12333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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