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税部门三年为“华能”减、免、退税2.65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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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1日16:40 大华网 |
本报讯记者康洁、通讯员曾少伟报道:市国税部门积极扶持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发展,及时兑现各项优惠政策,三年来,该企业共获得减、免、退各税合共26492万元,提升了企业的综合竞争力,成为我市唯一列入“全国涉外企业所得税重点税源企业”。从2002年至2005年该公司上缴国税部门税收超10亿元,连续几年成为汕头市的纳税大户。 据悉,位于我市濠江区的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自1993年成立,总投资超70亿元,除依法享受“两免三减半”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待遇外,近年来,市国税部门又按国家税收政策规定,及时兑现各项优惠措施,支持企业发展。市国税部门经审核批准同意该企业自2003年至2005年减按10%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三年共享受减征企业所得税及免征地方所得税金额9667万元。今年一季度该公司已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及地方所得税2175万元。到目前为止,市国税部门还为其办理退还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13502万元。 (责任编辑:郑宇晖、蔡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