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车主未交公路规费 市稽查部门本月起展开催缴行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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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1日16:48 大华网-汕头特区晚报 |
本报讯记者康洁报道:从今年6月份起,市公路局开始对我市拖欠公路规费的车辆开展户外催缴查漏行动。昨天上午,市公路局稽查大队在潮阳区迎宾馆停车场、潮阳电力营业厅停车场等公众停车场开展稽查,对查获的拖欠公路规费车主发出“违法行为通知书”,并敦促欠费车主在7日内到公路征稽部门缴清欠费。 据了解,今年以来,我市的大多数车主均按规定缴纳公路规费,但仍有10%的车辆 尚未缴纳公路规费。为了抑制车辆逃避缴费的现象发生,追收欠费,保证国家规费不流失,市公路局决定在6月份开展户外催缴查漏行动。这次催缴的形式主要以上门上户和到车辆作业或停放场所发送“违法行为通知书”进行催缴,必要时将依法中止欠费的违法车辆行驶。据稽查队王队长介绍,对经发送“违法行为通知书”后仍不主动补费的车主,市公路局将依法发出“处罚决定书”,依靠法院查封车主资产进行强制执行。据调查,我市有相当一部分欠费车主认为,车辆不使用就可以不缴公路规费,或在未过户的情况下将车辆交予他人使用也可以不缴规费。公路征稽人员就此特别强调,只要拥有车辆,就有义务缴纳公路规费,这些单位不继续使用的车辆或交予他人使用的车辆,必须在缴清拖欠的规费后,办理车辆停用手续或过名手续,否则车主必须按规定缴纳规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