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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环境污染,须先治理“心污染”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2日00:09 红网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保持了高速发展的势头,一向滞后的环境保护也在迎头赶上。然而,尽管各地政府年年在加大污染防治力度,污染企业还是层出不穷,污染依然有增无减,并且呈行业性、区域性、流域性趋势发展。细细品味,原因虽然是多方面的,可都与“心污染”有关。

  一些企业老板深受“心污染”,见利忘义,为了赚取“黑心钱”,不惜以牺牲环境

为代价,大办害人企业,大肆违法排污;不惜将一双双健康的手扭曲成罪恶的魔爪,伸向我们的国家工作人员,伸向我们的广大民众。

  地方党委、政府个别官员因为受到“心污染”,便不顾法令政令,为污染企业的产生、生存与发展随意作批示,打招呼;不顾身份尊严,为污染企业求情辩解,对下级部门耍威风,施压力;甚至不顾人生仕途,为保护严重污染企业拍胸脯,担责任;“替人消灾”简直到达疯狂地步。

  环境保护相关部门少数手中握有实权的官员因为受到“心污染”,便无视法规政策、标准规范,无视相关部门法定职能,天马行空,独往独来,随意替污染企业办理有效证件,为污染企业由非法变为合法提供“通行证”,致使污染企业能够有理有据、理直气壮、堂而皇之地产生、生存与发展。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亦有个别官员因为受到“心污染”,便知法犯法、执法犯法,在项目审批、环境影响评价、环保“三同时”验收、排污费征收、环境执法等方面,或有法不依,唯命是从,放弃原则;或执法不严,隔靴搔痒,欺上瞒下;或明知故犯,打擦边球,搞暗箱操作,让污染企业的产生、生存与发展顺利得到一道道“护身符”。

  另有一些国家工作人员“身在机关心在钱”,不思依法行政,尽做发财美梦。不论企业非法合法,不论是否污染企业,入明股,得暗股,拼命捞钱;不顾党纪国法,不顾身份仕途,搜刮民脂民膏,充当说客爪牙,变相致富。

  由此可见,极少数国家工作人员的“心污染”,不仅是造成环境问题难以有效解决、污染破坏日趋严重的一大主要原因,而且是促使“老板”们“心污染”加重的一个重要原因。试想,污染企业为什么能够顺利非法上马,随意违法排污,坦然生存发展?为什么敢于无视国家法度、政府政令、百姓呼声,而高枕无忧,甚至抗拒执法?为什么环境执法对其取缔不了,关停不下,处罚不到?不言而喻,因为他们使出了手段,付出了代价,疏通了关系,打通了关节,寻找到了公开的“保护伞”,暗中的“保护神”。近年来,我市乃至全国在清理整顿非法煤矿中反映出来的腐败现象足以说明这一问题的严峻性。

  大小官员的“心污染”比及其他人的“心污染”更具危险性,更可怕。因为他们身怀党和国家、人民赋予的“公权”,故而他们可以以法令、政令的掌握者自居,假发展经济、创造政绩之名,堂而皇之地为污染企业开绿灯,对污染企业实行挂牌保护;可以以政策、标准的掌握者自居,千方百计寻找理由,为污染企业披上合法外衣;可以以领导者十分自居,发号施令,甚至威胁恐吓,迫使下级就范。总而言之,极少数官员为了不义之财,将公权作私用,且不择手段,根本不顾及党和国家、人民的根本利益,不顾及败坏党风政风的恶劣后果。这样的“公仆”,不仅助长了环境污染“公害”,而且也使自己变成了社会“公害”。

  “心污染”不治,环境污染难治,已经成为各级党委、政府领导的重要认识。治理“心污染”,一靠教育,二靠制度,三靠打击。笔者也奉劝那些滥用职权、公权私用、官商勾结、钱权交易者,历史已经进入高科技、信息化时代,狐狸再狡猾也会露出尾巴,正义终将战胜邪恶,千万不要自作聪明,玩火自焚。

稿源:红网 作者:曹国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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