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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高技能人才评奖办法出台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2日00:56 光明网-光明日报

  《天津市高技能人才评选奖励办法》于近日出台。《办法》明确了高技能人才评选奖励的组织机构、申报条件、评审程序及具体奖励措施。依据《办法》规定,高技能人才从本市各类用人单位一线岗位的技师、高级技师和技术工人中评选。评选工作坚持德技并重。为促使高技能人才精进技术、不断进步,《办法》还规定,天津市有突出贡献的技师荣誉证书和津贴有效期为三年,期满后可重新申报;天津市技术能手荣誉证书和有效期为两年,期满后可重新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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