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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工作贵在创新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2日04:07 深圳特区报

  普法工作贵在创新

  本报评论员

  昨天召开的全市法制宣传工作会议提出,全面实施“五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为构建和谐深圳、效益深圳,建设国际化、创新型城市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这对深圳新时期的普法工作提出了新的目标和要求。我们要把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推向新的高度,让法制观念、法律意识更加深入人心。

  “四五”普法规划的实施,为深圳建设法治城市、法治社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通过建立普法工作长效机制,构建起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大普法”新格局,建立起较为完善的普法工作体系。针对各类重点普法对象的不同特点,推出科学化、网络化、趣味化等一系列普法教育新举措,使市民的法律素质得到普遍提高。通过不断扩大普法覆盖面和社会影响力,使法律文化融入到社会的主流文化中,与各行各业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从而营造出良好的法治新环境。

  我市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提出,要进一步增强公民法律意识,提高全民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公务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各级政府和社会组织依法治理的自觉性,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实施“五五”普法规划,对于深圳实现新的宏伟目标,构建和谐深圳、效益深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当前我们正处于社会转型期,需要妥善处理好各种利益关系,解决好各种矛盾纠纷,保证社会有序运转。其中很重要的就是要加大法制宣传教育推广力度,使广大干部和群众进一步提高法律素质、增强法制观念。只有使法制观念、法律意识深入人心,才能进一步提高各级政府和部门运用法律手段处理问题、解决矛盾的能力,提高公民通过法定程序表达利益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提高全社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

  深入开展新时期法制宣传教育,要着力突出维稳法制宣传,进一步树立法律权威。稳定是发展的基石,维稳是压倒一切的大事。我们要以培养公民社会主义法制理念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中心内容,使法律至上的理念根植于人们的灵魂深处,在全社会形成崇尚法治、维护法律尊严的社会氛围,使“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成为人们的共识;要教育群众进一步明白自己的社会责任和守法义务,进一步明白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的方式和途径,从而使人们自觉地将自己的行为置于法律界限之内,养成依法办事、依法行事的习惯。

  深入开展新时期法制宣传教育,要着重加强劳务工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劳务工法律素质。劳务工是我市最大的普法对象群体,劳务工的法制教育是普法工作的重中之重。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都要把这项工作纳入计划、摆上日程,制订具体方案认真组织实施;要把劳务工普法纳入企业社会责任体系之中,以明确的法定责任来促进企业员工素质的提高,确保劳务工的基本权益;要不断创新普法教育形式,寓教益于乐趣中,融法律于生活中,使劳务工听得进、学得好、记得牢,知法、守法、护法。

  深入开展新时期法制宣传教育,要在更新普法理念、创新工作方式上下功夫,不断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要把普法当成是一种“公共服务产品”来推广,让每一个公民都有平等公正地接受法律服务的机会,使普法工作发挥出更大的社会效应;要按照开展“基层基础年”活动的要求,着重把普法工作向社区、工厂、学校等基层推进,构筑起强大的基层普法宣传教育网络,使更多的群众接受法制教育的洗礼;要针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专项依法治理活动,特别是在查处违建、“清无”、城中村改造等工作中,要通过执法活动来普及法律知识,通过普法来推进执法工作。

  普法工作任重而道远,贵在坚持、贵在创新。我们要通过法制宣传教育不断夯实法制基础,为深圳的长远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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