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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法院委托拍卖今后全在法院举行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2日08:51 法制日报

  本报呼和浩特6月21日电 刘辉 张军 记者史万森 今天上午10时,包头市银企拍卖有限责任公司主拍的拍卖会在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多功能法庭举行。从今以后,包头法院委托拍卖的案件标的,将全部在法院举行拍卖会。这是包头中院推出的“拍卖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具体实施。

  据包头中院有关领导介绍,由法院委托拍卖的案件标的,在法院举行拍卖会,由法

警维持会场秩序,法官旁听监督,避免了暗箱操作,防止了恶意冲击拍卖会场,维护了拍卖程序,规范了拍卖行为,增加了拍卖活动的公开与透明,同时也加大了案件的执行力度。

  包头市中院多功能法庭拥有多媒体投影仪,参拍人员可以通过屏幕了解拍卖标的所在的位置、现状、结构及其他特征。拍卖过程由两台摄像机摄影跟踪,拍卖结束后,拍卖会现场将被刻录成光盘,拍卖行、拍卖物品所有人及竞买人将各得一张拍卖会现场的光盘。

  据了解,主拍此次拍卖会的包头市银企拍卖行,是包头中院在包头市6家拍卖行中抽签决定的。参加此次拍卖会的有13名竞买人,对2处房地产进行竞买,88号和38号竞买人竞买成功后,有包头市公证处公证员予以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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