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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禁小偷俩小时 自己坐监四个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2日09:00 正义网-检察日报

  在家里抓住小偷后,不是将其送到公安机关依法惩治,而是自设公堂私下拷问,限制小偷人身自由两个多小时,因此惹上了官司。近日,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陕西省洋县一农民被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判处拘役四个月。

  去年12月9日上午,年过五旬的洋县农民范老汉干完农活回家,刚走到家门口,发现有两个少年正在家中行窃。范老汉冲进屋里朝二人就是一阵乱打,然后将其中一名姓张的少

年逮住。随后范老汉反绑其双手进行拷问。“110”民警闻讯赶到事发现场,范老汉仍拒绝打开房门,并威胁要自己亲手“处决”张某,与民警对峙了两个多小时。民警百般劝说均无效,后强行冲进屋内,才将张某解救出来。洋县检察院认为,范老汉私自捆绑小偷的行为已经构成非法拘禁罪,遂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倪建军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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