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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客运最高处罚10万元整治“黑车”本市推出配套措施5000人以上新村小区条件具备就开通公交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2日09:10 上海青年报

  本报讯(记者 汤琦琳)上海加大对非法客运车辆的处罚力度,最高可罚款人民币10万元。市政府新闻发言人焦扬昨天在市政府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发布了市政府常务会议近日审议通过的《上海市查处车辆非法客运规定》。

  “车辆非法客运已成为影响本市客运市场秩序、危害乘客安全、妨碍道路通行的一个顽症。”焦扬介绍,《上海市查处车辆非法客运规定》在管理、暂扣、处罚等方面提出了

明确的界定和要求。规定从事非法客运的单位或者个人在车辆暂扣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按照规定公告后,执法部门可将暂扣车辆予以拍卖。同时,暂扣车辆达到报废条件的,依法予以报废。

  据悉,新《规定》提出,对三轮车、摩托车、助动自行车、残疾人专用等车辆非法客运行为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对非营业性客运汽车安装客运营运设施或者标识的,处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非营业性客运汽车非法客运的,可处以最高5-10万元的罚款。

  ■配套措施

  着重解决公交线路与轨道交通运营时间接轨,尤其是城乡接合部车站,方便市民换乘。目前全市89个轨道交通车站已有85个实现了至少有一条公交线路与轨道交通运营时间接轨的目标;余下4个车站将采取其他措施着重解决新村小区居民出行。

  全市入住5000人以上新村小区只要条件具备就开通公交线路。确保世博和重大市政建设动迁的公交配套。全市加大公交线网调整,重点发展郊区公交,通过增辟区域公交线路、延伸区域公交头末班车等措施,努力填补公交服务空白和盲点。年内计划城郊各区县分别新增3—4条公交线路;结合新增公交线路和加密班次、延长服务时间,增加区域性公交车辆300辆。

  根据需要增加区域性市郊出租车。通过这些措施,逐步满足市民出行需求,打压非法营运车辆的滋生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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