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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员上菜损坏食客手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2日09:18 南方新闻网

  服务员上菜损坏食客手机

  撞倒酒杯酒渗进手机,酒家答应赔偿又违诺,消委会称其须担责

  本报讯(记者彭美)到酒店吃饭,服务员不小心打翻酒杯,酒水洒进桌面的手机,导致手机屏幕损坏。维修后,曾承诺赔偿的酒店却不愿意支付维修费用了。昨日,家住越秀区

的高小姐向记者反映了自己的遭遇。

  高小姐称,今年4月底,她和同事一起来到五羊新城的广东省餐饮名店××台鱼翅海鲜酒家吃晚饭,她的索爱K750C型号的手机放在桌面上。不料,服务员上菜时不小心撞倒了桌上酒杯,酒水正好渗进手机,手机屏幕当场模糊,随即不能显示。高小姐找到该酒家负责人,负责人当场承诺,酒家服务员会赔偿手机维修的全部费用。

  5月31日,高小姐拿着490元的手机维修发票前往该酒店要求赔偿,酒店却不认账了,“他们称这件事酒店不予赔偿,肇事的服务员工资不高,也只愿意赔偿100元。”

  在高小姐的手机维修发票上,记者看到手机故障为屏幕无显示、错字、漏画。故障原因是“顾客口述手机进液”。

  ××台鱼翅海鲜酒家王副经理证实确有此事发生。王副经理表示,按照酒店规定,事故造成的损失不由酒店赔偿,而由肇事服务员承担,但因其工资不高,只愿意赔偿100元。同时,由于事发后高小姐隔了一个月才去维修,“我们不能保证这一个月发生了别的事情导致手机损坏。”

  广州市消委会人士和法律界人士表示,事故是因工作人员履行工作职务过程中致客人财产损失,这属于雇主责任,相关的民事责任应由酒店承担,不应由服务员承担。其次,民事纠纷的诉讼时间为两年,消费者在1个月左右维修好手机,属于合理时间。酒店方曾口头承诺赔偿维修费用,应兑现承诺,赔偿全部维修费用。

  ■类似案例

  食客手机受损餐厅老板赔偿

  今年4月3日,宁夏银川一名张先生在金凤区一家餐厅就餐,将手机放在餐桌上,服务员上菜时不慎碰倒餐桌上的啤酒,并将手机碰在地上摔坏。张先生要求服务员赔偿手机,但服务员刚来餐厅打工,没有钱赔偿。后经工商人员调解,由餐厅老板赔偿了手机维修费用350元。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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