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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召开会议,加强土地管理 严禁“以租代征”违法用地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2日09:59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本报讯在招商引资过程中,严禁“以租代征”擅自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对于那些已经批准用地、但因欠缴土地有偿使用费压卷未取的,限期上缴费用取回批文,这是记者从6月20日召开的全省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当前,我省一些地方用地的随意性、盲目性仍然比较大,土地管理中一些深层次的问题和潜在的矛盾日益突出。就初步掌握的情况看,我省目前暴露的一些土地违法现象主要

是因为一些基层政府依法管地、依法用地意识比较淡薄。严格规范用地和节约集约用地的氛围还没有真正形成,按项目标准用地和推广多层标准厂房等工作难度很大;违法违规用地的情况在一些地方比较严重,主要是未批先占、边占边报、占而不报、随意改变土地用途、以租代征等;违法违规用地侵害群众利益的现象比较突出,引起被占地群众极大的不满。

  副省长张大卫在会议上指出,各地要严格审批各类非农建设用地,坚持有保有压,从严控制新增建设用地,优先保证国家和省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重点支持那些用地少、污染小、能耗低、技术含量高的项目。要坚持按项目供地,不能再搞无具体项目的土地成片开发,对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特别是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用地项目,各地一律不得报批。严禁“以租代征”擅自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对于那些已经批准用地、但因欠缴土地有偿使用费压卷未取的,限期上缴费用取回批文。

  同时,各地要严格执行限制、禁止用地目录和重点领域建设用地定额标准,对超过用地定额标准的一律核减。要切实减少企业非生产性用地,严禁建设花园式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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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为“以租代征”

  当滥占耕地的“圈地风”在国家严厉控制和打击下有所收敛的时候,新的土地征占形式又在一些地方出现了,以租赁为名、行征占之实的土地租赁,就是其中一种。

  由地方政府和村委会签订租地协议的所谓“行政租地”现象应运而生后,这些土地租用合同一签就是10年、20年,与征地没什么两样,而这种通过与村集体直接私下签订协议租用土地并改变土地用途的“以租代征”行为明显违法。土地管理法规定,建设用地必须使用国有土地而不得使用农业用地。因此,无论是政府还是开发商,只要将租用的土地用于建设,其与村民委员会签订的土地租用协议在法律上就是无效的。□记者栾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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