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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万恶奢为首,百善孝为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2日12:00 光明网
李晓亮

  据《每日新报》报道,日前,20多个孩子到天津某海鲜酒楼大耍了场“挥金如土、一掷千金”的把戏。装模作样大大咧咧地消费了一场海鲜盛宴,外加“10条中华烟,喝了9瓶五粮液”,总价值“2万多元”。可最后酒店才发现原来这帮小鬼真是人小鬼大,最鬼的还是在临近结帐时,大点的开溜了只留下几个严重“资不抵债”的“十多岁的孩子”。

  我不由不感慨自己老了,虽然我自己比他们其中年长的几个大不了多少。可他们现

在已经敢出演“智吃霸王餐”的主角了,而我在此之前还一直幼稚地以为,其主角非黑恶势力老大不能胜任呢!由此也就能看出我的落伍,和他们的“早熟”了,而我却不确定这种“早熟”是否有利于他们的成长。

  我在网上搜了一下相关新闻资料,其中一个报道的细节引起我的极大关注:饭店联系了孩子的家长,商议结果是由家长们分摊那两万元。但有些家庭经济十分困难,“一位孩子的家长穿着露脚趾的布鞋,身上的衣服也破烂不堪,他表示自己拿不出这些饭钱来;一位女孩儿的母亲来到饭店后哭着和我们解释,结果这位女孩儿竟然当着大家的面骂自己的母亲,认为母亲‘丢人’。”有鉴于此,饭店最终只收回了1万多元现金,就让家长领走了孩子。且据饭店经理透露,这些孩子相互间竟然还不认识,他们是从网络上相识的。他们中年龄最大的18岁,最小的只有12岁,有中学生也有小学生。

  看了以上的消息,我心里有种异样的感觉,有些犯堵。诚然,在这起事件中,这家酒店是很难摆脱责任的。毕竟向一群孩子提供高档烟酒,是很欠考虑甚至是违法的。因《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和《酒类商品零售经营管理规范》明确规定,商家不能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酒店对孩子们吞云吐雾、胡吃海喝未加制止,默许不啻纵容,这种只顾商业利益不讲法律道义的,应该受到批评。

  还有一点值得我们认真反思,即孩子们的“吃霸王餐”的志气从何而来?我想很大程度地归咎于他们身边成人世界里的“言传身教”,他们耳濡目染,久而久之也就无师自通了。这不能不说是对成人世界的绝妙反讽。

  但我心理难以接受的原因主要还不是这个,而是来自于这些涉世未深本是读书求学年龄,却已经初显江湖世故甚至沾染了些许市侩流氓习气的少年们。

  从那个小女孩的“丢人”,可以看出她“吃苦教育”、“穷困教育”的缺失。看着这些摆着“款哥、款姐”的谱,而有些家境其实很不堪的孩子,我不禁想起我们老家的一句俗话:“儿不嫌母丑,狗不嫌家贫”。即教育孩子自己的家庭情况是不能选择的,不要因为家境一时窘迫,而对自己家对家里人有什么看法。告戒孩子不要“这山望着那山高”,盲目攀比。同时得也有教育儿女要孝顺父母,学会感恩的喻世之意。

  何况“吃苦是福”,家境贫寒千万不能妄自菲薄。所谓“穷不过三代”,其实我觉得富也不过三代,好逸恶劳,最终只能坐吃山空。有古语为证:“难节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历览前贤家与国、成由节俭败由奢”。所以师长应该教育孩子志存高远、脚踏实地,找准自己竞争的方向,比学习、比能力,而不是盲目攀比斗富。

  一言以蔽之:“万恶奢为首,百善孝为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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