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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大盗”国洪起一审判15年 并处罚金10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2日16:33 新华网

  

“金融大盗”国洪起一审判15年并处罚金100万

  国洪起(资料图来源:金羊网)

  新华网南京6月22日电(记者王骏勇、姜涛)国洪起特大合同诈骗案22日由无锡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宣判,国洪起因犯合同诈骗罪、虚报注册资本罪,被判有期徒刑15年,剥

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吴克夫因犯合同诈骗罪,被判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

  检方指控,因证券业务关系,北京赛克赛思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国洪起,结识了时任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华路营业部负责人的吴克夫。两被告人经事先商量,通过向南京禄口国际机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宁禄投资公司)出具虚假的3亿元资金的转入凭证及资金对账单,骗取了宁禄投资公司委托赛克赛思公司买卖国债理财的资产。

  检方认为,北京赛克赛思公司、国洪起与吴克夫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公共财产,数额特别巨大。此外,检方还指控,2003年2月间,国洪起在山东九九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过程中,采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虚报注册资本2亿元。

  法院审理认为,北京赛克赛思公司、国洪起、吴克夫的行为均已构成合同诈骗罪,诈骗数额达1.8亿余元,属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九九公司在国洪起的直接负责下,以其贷款1.5亿元作为新增股东的出资,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其虚报注册资本数额巨大,九九公司和国洪起的行为均已构成虚报注册资本罪。[]

  ·警示·

  国洪起案的警示:警惕资本市场上的黑社会

  勾结广东证券公司职员虚增国债诈骗贷款的“金融大盗”国洪起,为9000万元炒期货的亏损而做局行刺对手乃至最终买凶杀人的袁宝王景,贿赂官员侵吞10亿元资产企业的张良宾,对于他们有一个最好的称谓就是“白领黑社会”。

  他们的共同特征就是利用资本市场来达到一己之私利,利用资本市场来鱼肉投资者。不是高息揽储,就是委托理财,不是挪用客户保证金,就是掏空上市公司,乃至最终铤而走险、杀人越货。和他们干过一样事情的还有周益民、管金生、张国庆、阚治东……,他们干的都是明知故犯的黑吃黑勾当。

  也许在这些所谓的资本玩家中还很少有过公开使用暴力的极端行为,但他们在操纵市场的复杂过程的背后,却都有着一张紧密连接,串联策谋的关系网络,和或明或暗通过各种违规行为搭建的资金链条,利用资本市场和相关法规的漏洞来从事一个有组织系统的犯罪行为。而这正是通常意义上“黑社会”的表征。

  财经评论人士水皮指出,这种“黑社会”的现象跟中国资本市场目前单边式特征有关。中国股市要想盈利只能上涨,在上涨波段挣钱,如果下跌,就全军覆没。简单地说,中国资本商还是靠天吃饭的市场,是一个小农的市场,不是一个现代的资本市场。靠天吃饭一遇荒灾,农民的出路就只有三条:一是靠政府救济,养起来,养你十年,不可能养。第二条出路,出去讨饭,到有的地方去讨饭。第三条出路就是抢,就是犯罪。而除了这三条出路也没有其他的出路,因为要活下去,这也是一个本能,这些资本玩家只要在这个圈子里面戳着、站着就只能这么干。

  综观中外资本市场发展历史,也许能得出这样一个结论:资本市场“黑社会”的出现往往难以避免,某种程度上是其走向成熟的一个过程。美国资本市场也曾经是“牛仔们相互厮杀的地方”,美国经济历史学家约翰·戈登曾指出,资本市场发展就是一个不断试错的过程。

  但清除这些资本市场害群之马也是资本市场走向成熟的必然出路。这些已经栽了的“富豪们”见证了中国资本市场发展的历史,也将映衬着中国资本市场发展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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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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